专题报道

临沭县检察院"支持起诉"讨薪赢得社会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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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节过后的第一天,临沭县检察院门口来了一群特殊的人。

       本刊山东临沭讯(记者 陈军):2015年,王某明等人承揽了山东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某产业园区外粉工程。工程结束后,山东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结清工程款,共欠王某明等人17000元。今年8月17日,王某明向该院申请支持起诉,本院办案人员积极与住建、工商联、司法等单位协调联动,本着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目的,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经本院主持,工商联等向涉案当事人开展释法说理工作,后双方达成协议,所欠款项全部支付。王某明等人撤回支持起诉申请。

10月9日上午,10多个身着建筑工装的工人敲锣打鼓来到临沭县检察院大门口,手捧着“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锦旗,向该院为他们追回17000元的工钱表示感谢。

 

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单位或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并参与诉讼的活动。国家、集体、社会公共利益及弱势群体的民事权利遭受侵害,有诉权的当事人因诉讼能力欠缺等原因未提起诉讼的,检察机关可支持受侵害的单位、集体或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而支持起诉案件通过息诉的方式结案,不仅节约了司法资源,还以最快捷的方式保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减少他们的诉累,彻底化解双方矛盾,有助于社会和谐,体现了检察机关的人文关怀和对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保护。(鲁华 朱辉)

(临沂新闻采编中心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