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山公安分局
荣膺“全省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
本刊山东临沂讯(记者 陈军):近日,公安部、省厅分别对“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全省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进行命名表彰,其中兰山公安分局荣获“全省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的称号、兰山公安分局五里堡派出所被命名为“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
以执法主体为核心
追求执法效果“零缺陷”
坚持把加强执法主体能力建设作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根本,以队伍正规化、职业化助推执法主体能力的提升。一是注重领导带头学习。从班子成员抓起,建立领导干部法律学习培训、理论中心组法律学习等制度,落实定期研究执法工作和解决执法问题制度,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二是注重法制员培训。以法制员队伍建设为抓手,通过案例展评、庭审旁听、法制员跟班轮训、特邀法制员参与案件会商等措施促进法制员养成良好执法习惯,并定期召开专题法制员培训会,通过主抓法制员队伍能力提升带动全局执法能力水平提高。三是注重专题集中培训。以一线民警日常工作需要为引领,坚持服务基层、贴近实战、简便易行的原则,不断做强执法培训,全力提升民警执法水平。在全局110接处警岗位练兵视频培训会议上,以规范110接处警流程、提高现场应急处置能力为重点对全体民警进行培训,全力提升接处警质量和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警情处置中感受到公平正义;针对分局拆迁类警情频发,以拆迁类警情现场处置、舆情应对、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应对为重点召开专题培训会,着力解决民警在拆迁类警情处置中容易出现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将警情处置风险降到最低;为确保70周年安保维稳工作顺利进行,以非信访行为认定、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处理原则、信访活动中常见违法犯罪行为及法律适用、取证要点为重点召开专题培训会,指导基层办案单位依法处理信访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政治大局稳定。
以基层基础为载体
确保执法流程“零差错”
一是依托案件管理中心,实现执法全流程监督管控。2016年7月份,分局案件管理中心正式投入使用,案管中心通过对警情分流、受立案情况开展巡查、动态监督和分析研判,及时发现和纠正警情、案件受理立案不及时、不规范等情况并每月通报。法制大队每周召开两次案件会商会议,集体对疑难案件进行会诊,有效避免了定性不准、证据不足等问题。一线民警接处警情况与审讯情况实时同步记录,案管中心通过执法音视频管理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实现对执法全过程的监管,有效提升了执法质量。2018年,按照省厅《案管中心建设提升标准》要求,分局对案管中心进行进一步提升改造,将中心划分为案件接受移送、受立案监督、音视频巡查、执法管理服务、案件会商及数据研判六大功能区,并先后制定了案管中心工作机制、工作职责、执法巡查、受立案监督、案件审核工作机制及流程等一批制度文件,根据案管六大功能,细化了案管八项职责,强化对接处警、受立案、办案区、涉案财物、案卷管理等重点环节的实时巡查、动态监督和分析研判,及时发现执法问题并定期通报。二是依托执法办案中心,实现执法活动规范高效。分局于2017年9月份投资1000余万元建成了“一站式”执法办案中心,实现对办案过程中涉及的人员、流程和活动场所的有效整合、智能管理。中心建成全局互联互通的办案场所智能管理平台,通过审讯管理平台实现分局办案中心和派出所办案区的两级联网,同时实现远程指挥、远程提审和多方会审等功能。今年以来,办案中心共协助处理案件500余起,看押违法犯罪嫌疑人1048人。三是依托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实现执法办案全程流转。按照“仓储式、一体化”的建设要求,于2017年9月份建成全市首家公检法三家共用的涉案财物管理中心。中心采取“一个总中心,下设分中心”的模式,将分散于各办案单位的涉案财物集中保管。建成涉案财物管理系统,借助公安信息网,同检法两部门的涉案财物管理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将公检法各诉讼阶段的涉案财物统一纳入管理,涉案财物实行“换押式”流转。引用射频标签和条形码等二维码管理技术,建立物证一案一档和一物一编号制度,不仅实现了“人、案、物”的自主关联,更实现了“以号找案”、“以码找物”的智能化管理,确保涉案财物来源去向明晰,处置程序规范合理。分局在涉案财物管理中心一期工程的基础上,于2018年5月份在兰山区法院推进二期工程,建成公检法三家共用的停车场,用于停放所有的涉案车辆。中心投入使用以来,共接收涉案财物2056件。
以执法制度为标尺
实现执法监督“零缝隙”
规范执法永远在路上,
兰山公安将以更大的决心、
更实的措施、
更高的标准,
将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各项任务干在实处、
走在前列,
全力开创新时期法治工作新篇章。
(临沂新闻采编中心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