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基础在基层,薄弱也在基层。基层治理能力的提升,对于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新时代,我们要坚定不移全面深化改革,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进一步提高基层治理能力,推动乡村振兴。
一、深化改革,完善基层治理体系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基础在基层,薄弱也在基层。基层治理能力的提升,对于乡
1. 完善基层政权建设。加强村级政权建设,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议事会等民主制度,提高村民自治水平。加强乡镇政权建设,优化职能配置,提高服务效能。
2. 改革基层人事制度。落实基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倾斜基层一线,激励干部人才扎根基层、服务乡村振兴。
3. 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推进基层综治中心、网格化管理、信息化建设等,实现基层治理精细化、智能化。
二、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助力乡村振兴
1.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发挥党组织在基层治理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提升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
2. 提高基层治理人才素质。加强基层干部教育培训,提升干部队伍的业务能力、创新能力和服务意识。
3. 优化基层治理机制。推进基层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建设,防范基层微腐败。完善基层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4. 激发基层治理活力。深化基层创新创业,培育新型农村经营主体,推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
三、落实政策措施,推动乡村振兴
1. 加大投入力度。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加大对基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民生保障的投入。
2. 优化资源配置。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合理配置土地资源,保障农民土地权益。
3. 强化人才支撑。实施乡村人才振兴战略,引导各类人才投身乡村振兴。
4. 营造良好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动乡村振兴。
四,做好基层减负,扎实推进发展。
近日中办、国办印发了《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为深化拓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提供重要制度遵循。
《若干规定》给基层减负工作提出了7个部分,21条具体规定:
一是“切实精简文件”,主要规定严控文件数量、提升文件质量、加强评估审查等。
二是“严格精简会议”,主要规定严控会议数量、控制规模规格、提升质量效率等。
三是“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主要规定严格计划和备案管理、改进方式方法、严控对基层督查检查考核总量等。
四是“规范借调干部”,主要规定不向县及以下单位借调干部、严控向市及以上单位借调干部等。
五是“规范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管理”,主要规定清理整合面向基层的政务应用程序、严格建设管理、防止功能异化等。
六是“规范明晰基层权责”,主要规定建立健全职责清单,完善清单外事项准入制度,规范工作机制、挂牌和证明事项,依法依规确定基层信访工作职责等。
七是“规范创建示范和达标活动”,主要规定精简种类数量、注重创建示范实效、在基层不搞达标活动等。
当然,“减负”不是“减责任”“减担当”,而是鼓励干部更加积极主动开拓进取、真抓实干。要完善配套制度机制,进一步细化要求、明晰流程、厘清责任,推动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不断取得实效!
总之,全面深化改革,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是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不移推进改革,为实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宏伟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本文作者系本网调研部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