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煤炭价格一路飙升,矿难事故也越来越多,这似乎是不可避免的。但这些矿老板在利益贪欲的驱使下对事故是欺上瞒下逃避责任,就这样“血色”煤的悲剧屡屡上演,这是对生命的漠视和对法律法规的藐视。矿难瞒报现象已经形成恶性循环,亟待整治!
近日接群众举报:山西省沁源县明鑫煤矿于2021年3月22日发生一起井下安全事故。事故发生致一人死亡,死者名叫杨开义,期年45岁,系山西省壶关县晋庄镇北庄村人。事故发生后矿方将死者安放在殡仪馆,期间双方达成赔偿金额高达300万元的协议后,于2021年3月28日拉回北庄村里五天后(4月2日)埋葬。
山西省沁源县明鑫煤矿属于山西明源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煤矿,该矿成立于2011年4月21日,矿址在沁源县李元镇崔庄村。接到举报我们第一时间进行走访了解、调查落实,并电话联系了明源集团的负责人,对此事故对方声称“自己不知道”……! 事故发生一年多了依然置若罔闻,造成非常恶劣的影响。
对于安全事故,国家安全生产条例有对直接负责人和负有管理领导责任人员依规依法从严追究责任之规定;然,当前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正在开展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事故瞒报、谎报、迟报、漏报行为,查处情况是重点检查内容之一;而山西省应急管理厅一再警示通报,严格执行事故上报程序,严厉打击迟报、漏报、瞒报行为…… (晋言)
对此事故瞒报我们也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