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伯行(1651年-1725年),字孝先,号恕斋,晚号敬庵,河南仪封(今河南兰考)人,清朝康熙年间著名的清官。他一生立功、立德、立言,始终践行“事冗不知筋力倦,官清赢得梦魂安”的人生格言,清正自守,惩恶扬善,政绩卓著,被康熙帝赞誉为“天下清官第一”。
张伯行熟读经史,深知“官无大小,在得民心”、“民为邦本,本固邦宁”的道理,做官以来,恪尽职守,造福百姓,两袖清风,浑身上下洋溢着一股浩然正气。张伯行曾说:“为人要诚实,存心要谨慎,学术要醇正,品行要端正,操守要清廉,任事要勤敏。此居官之急务也。”其言行集中体现了我国古代清官的传统美德和优秀思想。正所谓无欲则刚,这正是他几遭弹劾,终屹立不倒的原因之一,也是时至今日,他的高风亮节仍令人感动和钦敬的根本之所在。
治理黄河水患,是张伯行走向仕途的起点。康熙三十八年六月,天降大雨,冲毁了张伯行家乡仪封城北的河堤。此时,因父丧而在家守孝的张伯行自行招募民众,用麻袋装土的办法进行填堵,最终塞住被洪水冲破的堤坝缺口,疏解了险情。时任河道总督的张鹏翮巡视之后,见张伯行治河有方,大为欣赏,奏请其以原衔参与治河事务。受命之后,他不辞劳苦,实地勘察,写出“治河十议”。因他尽心河务,勤敏办事,为人诚实,卓然有守,又被推荐去山东济宁道治理水患。到任后,他清理财库弊政,革除陈规陋习,每年为河库节省数万金不当开支,保证了治河工程的财政支持。他还始终坚持在治河的一线工地,亲自督理工程,终使水患消弭,重现沃土肥田。
民以食为天,官以民为本,这是中国传统的政治原则。张伯行为官,始终把百姓的需求放在第一位。他到济宁上任时,当地正发生大饥荒,百姓流离失所,饿殍遍野。面对严峻灾情,他首先从家乡仪封运来粮米,并让人缝制棉衣,免费分发,以解灾民燃眉之急;然后一边申报朝廷,一边发放仓谷两万余石救济灾民。山东布政使斥责他独断专行,欲上疏弹劾,张伯行说:皇上下旨赈灾,不能说是独断专行。皇上十分重视百姓疾苦,应该以仓谷为重还是应该以人命为重?布政使司理屈,弹劾之事作罢。
清代的官场,上下级之间馈送成风,行贿受贿、贪污腐败现象十分严重。张伯行对这类“潜规则”深恶痛绝,表示:“我为官,誓不取民一钱,安能办此!”。他初任江苏按察使时,依陋规要给总督、巡抚等上司馈送“见面礼”,大约需白银4000两。他没有这笔钱,把从家带来的土特产当礼物分送给总督、巡抚。督抚大员心怀怨恨,皆谢绝不受,张伯行却我行我素,心怀坦荡。
张伯行升任福建巡抚后,兢兢业业,明察秋毫,抑恶扬善, 做了很多造福百姓的好事,使得全省风气大变,官清民乐。后来,张伯行奉旨调任江苏巡抚,福建的百姓哭卷攀辕,如失青天。到江苏赴任后,张伯行特地撰写了一篇《禁止馈送檄》,张榜于官署、巡抚衙门外:“一丝一粒,我之名节;一厘一毫,民之脂膏。宽一分,民受赐不止一分;取一文,我为人不值一文。谁云交际之常,廉耻实伤;倘非不义之财,此物何来?”那些送礼者见此犀利檄文,不敢自讨没趣,便悄然离开。这篇檄文也不胫而走,广为传诵,被视作为政清廉的“金绳铁矩”。
清官之难,难在身正。俗话说,“打铁还需自身硬”。张伯行始终保持寒儒本色,甚至有些做法到了不近人情的地步。他初任福建巡抚,当地官员按照老规矩,给他的官邸布置一新,锦绣帷幕,金银器皿,奢侈豪华,不仅没有获得赞许,反而受到严厉批评。后从福建调任江苏巡抚,这回他入境之前,就先行下令,禁止铺设官署。等他来到官邸,四壁徒然,仅小桌一张、床榻一副,尽管陈设简陋,他却恬然自得。有属官写诗赞叹道:“一架绳床供众同,坐虚使院仰清风。”他曾上疏言道:“臣虽历官巡抚,而服食、起居未脱寒酸故态。”其清廉之名“自天下妇孺无不尽知”,受到百姓爱戴。
廉能生威,亦能为人所信任。康熙五十年,江苏发生乡试舞弊案,张伯行受诬告被牵连罢官,扬州百姓闻讯聚集声援,因深谙其清廉品格,便自发送来些水果蔬菜,依然被其婉言回绝,百姓触景生情恸哭道:“公在任,止饮江南一杯水;今将去,勿却子民一点心!”实不得已,他只好收下一把青菜。最终案情查明,张伯行无罪留任。喜讯传来,江苏官民奔走相告,有人写下红幅:“天子圣明,还我天下第一清官。”道出百姓心声。为此,康熙帝召见了张伯行,赐以“廉惠宣猷”榜,并勉励道:“他日居官而善,天下以朕为知人。”希望他继续做一个廉政为民的好官。
康熙六十一年,张伯行奉旨赴千叟宴,康熙皇帝称赞他是“真能以百姓为心者”。雍正即位后,对张伯行也很敬重,军国大事都听从他的建议,并升任其为礼部尚书。两年后,一代清官张伯行病逝,享年七十三岁。皇帝赐谥号“清恪”,意思是为官清廉,恪勤职守,很精确地概括了张伯行的一生。
张伯行对清廉自律的在意与恪守,在当今的语境下,更具现实警示。古代封建士大夫尚且有这样的清醒,我们今天的党员干部更应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和法纪防线,坚守道德高线和清廉底线,在各种诱惑考验面前不移其志、不改其心、不忘其本,炼就“金刚不坏之身”,担当起新时代赋予的使命,更好的为党担责、为人民负责、为事业尽责。
(作者朱广志系杞县纪检监察干部)
作者单位:河南省杞县信访局纪检组
参考文献:
张伯行《禁止馈送檄》
一丝一粒,我之名节;一厘一毫,民之脂膏。宽一分,民受赐不止一分;取一文,我为人不值一文。谁云交际之常,廉耻实伤;倘非不义之财,此物何来?本都院既冰蘖盟心,各司道亦激扬同志。务期苞苴永杜,庶几风化日隆。
《清史稿》:
康熙四十六年,复南巡,至苏州,谕从臣曰:“朕闻张伯行居官甚清,最不易得。”时命所在督抚举贤能官,伯行不与。上见伯行曰:“朕久识汝,朕自举之。他日居官而善,天下以朕为知人。”擢福建巡抚,赐“廉惠宣酞”榜。
《清史稿·张伯行传》:
他曾博览群书数千卷,当读到《小学》《近思录》《程朱语类》时,他说:“入圣门厅在是矣。”张伯行还潜心研习周敦颐、程颢、程颐、张载、朱熹等各位大儒的著作,曾说:“老氏贪生,佛者畏死,烈士徇名,皆利也。”他一生“黜浮伪,崇真实”,不仅自身实现了道德自觉,还著书、讲授,教育士人学子。
《清史稿·艺文志》:
张伯行撰有《道统录》《困学录集粹》《朱子语类辑略》等书共200余卷。其著书立说,“或有关于世道人心,或有关于身心性命,断非漫然而为之”。他希望人们能修习圣贤之道,以整齐道德风俗。
作者:朱广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