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临沂讯(记者陈军):根据全国公安机关第二次夏夜治安巡查宣防集中统一行动部署,结合省厅交管局要求,支队定于8月12日至8月14日组织开展全市第八次酒驾醉驾整治集中统一行动。临沂交警直属三大队结合辖区实际,深入分析辖区酒驾醉驾形势,精心组织部署,科学安排勤务,全力推动集中统一行动有序开展。
8月12日晚,支队党委委员、车管所所长李焱到直属三大队督导检查酒驾醉驾整治集中统一行动开展情况。李焱同志对直属三大队严密组织酒驾醉驾集中整治行动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明警纪、育警风、强素质、树形象,紧跟上级部署要求,准确把握工作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要对酒驾醉驾违法行为零容忍,精准严查严打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全力打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行动中,根据夏季辖区交通流量特点和酒驾醉驾违法行为规律,由大队长孟涛、副大队长葛解宇分组带队,联合特警、派出所多警联动落实“联勤防控”措施,最大限度将警力摆上路面,以22时至次日凌晨3时为重点整治时段,以餐饮娱乐场所、城区主干道、城乡结合部以及涉酒交通事故易发、多发点段为重点区域,充分利用执法记录仪、酒精检测仪等执法装备,严格按照“零容忍、高压线、坚持依法严格处罚”的原则,对过往车辆逐车“过筛”检查,坚决做到发现一起处罚一起教育一起,形成严管、严查、严惩的高压态势,有力震慑酒后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防止酒驾醉驾事故反弹。在严查酒醉驾的同时,同步查处超员、不系安全带、超载、违法载人、涉牌涉证等交通违法行为,确保打出声势、打出效果。
在酒驾醉驾整治行动期间,全体执勤民警、辅警严格落实酒驾醉驾查处规范工作规定及要求,切实将“理性、文明、规范”的理念贯穿于执法执勤的始终,规范执法执勤用语。同时,执勤人员充分利用与驾驶人面对面接触的机会,宣传酒后驾驶的危害性和严重的法律后果,提醒驾驶人切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据统计,在此次统一行动中,共出动警力155人,警车28台,查处酒驾26起,涉嫌醉驾13起,有效打击了酒醉驾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起到了良好的震慑警示效果。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非常危险
一旦酒驾发生事故的概率直线上升
所以酒后不要心存任何侥幸心理
一定牢记不开车!
禁止酒后驾驶
酒精对驾驶人的危害
一、
触觉能力降低
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醉作用,人的手、脚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等。
二、
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
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三、
视觉障碍
饮酒后会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辨色力下降,因此不能发现和正确领会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饮酒后视野还会大大减小,视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
四、
疲劳
饮酒后易困倦,表现为驾车行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行为。
策划:刘珂剑
编辑:汪昭华、刘晓
审核:刘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