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评论

吉林高院的夫妻闹剧

2019-07-30 10:39:56 来源:  作者:

                                     作者: 直言

       6月6日,《中国纪检监察周刊》刊登了一篇题为《吉林:客串审判长虞大江夫妻连审一案》的署名文章,文章讲: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长黄晶与原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长虞大江(现为长春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长)妇夫连审一案的法庭闹剧。令直言看后深感气愤。这是对中国法律的一大挑衅、对依法治国的一大对抗。

       对于长春中院审判长黄晶审理判决的案件,其丈夫虞大江客串审判长连审一起案件引起当事人王大明的极大怀疑。因此,王大明实名举报虞大江、黄晶夫妻法官连审一案的违规事实。该夫妻连审办冤案的事件也令直言联想到其中的猫腻——是利益驱动还是权贵唆使?是对中国法律不满还是对吉林高院院长有意见?搞不懂虞大法官的法学硕士大脑是怎么想的!?

      《吉林:客串审判长虞大江夫妻连审一案》一文中写到:2016年4月7日,长春市南关区王大明一起申请执行吉林省众嘉贸易有限公司的案件,经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长黄晶审理判决,做出了不合理的(2016)吉01执异48号执行裁定书。2016年12月23日上午,吉林省高院120法庭开庭时,审判长宋文国、审判员宋雨落、书记员范丽丽到场后,因虞大江在宋文国面前耳语几句话便成了主审法官。在庭审中虞大江简单提问了几个问题后便草草结束庭审。而在(2016)吉民终561号判决书上的审判长名字却是宋文国,而客串审判长的虞大江的名字在判决书上却没有注明。因此,直言联想到“夫妻唱双簧”“判官夫妻档”“法院夫妻店”等等字眼。该闹剧、笑剧可谓是对吉林省高院的一大讽刺,对中国法律心的藐视。真不明白夫妻法官在家中是如何研究商讨案情的?倘若夫妻法官把案件审理的公正、公平,可谓是中国法律界的"模范夫妻法官““伉俪法官”。而夫妻连审一个案件双双判决的都是错误、失公、违规就不是业务问题、能力问题、水平问题了。而是严重的违规、涉嫌违法并顶风而上了。

      关于长春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副院长虞大江的问题,直言在网上看到,2013年12月23日,再审申请人:亿沃福(北京)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网上揭露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审判长虞大江存在人情审判,严重违背事实,偏袒被告枉法裁判的行为;2018年9月10,舒兰市纪永久实名举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长虞大江以言代法、以权压法、践踏法律的职务犯罪。从此可见这个法学硕士学历的大法官是中国司法系统的悲哀、祸害、败类。如果在《水浒》中这类昏官遇到梁山好汉会出现什么后果?如果在《包公》中这种腐败法官会被包大人怎么处罚?可想而知。

      倘若,冤假错案的源头在公安系统的腐败干警;那么,直言认为冤假错案的作俑者应该是法院系统的腐败法官。做为长春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副院长虞大江、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长黄晶夫妻法官可谓是法院系统的一个笑话。因为,他两口子把吉林省高院当做了他们自家的“夫妻店”了,他们客串法官、夫妻连审,可谓是:冤案夫妻档,违规两口子。

      到底谁给虞大江、黄晶夫妻的违规胆量?直言不得而知,但做为吉林省高院的纪检组以及吉林省高院的院长自然有其不能推卸的责任。吉林高院纪检组为什么置法律、法规、事实于不顾?难道该纪检组形同虚设?难道该纪检组在这样一个明显的冤案面前不查处违规虞大江还受害者王大明、纪永久一个公道吗? 对于吉林省法院系统的虞大江、黄晶这对“罂粟法官”,希望吉林省纪委监委以及最高法院纪检组介入调查处理。在党中央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进程中抓一对典型。 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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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为:中国反腐研究信息中心调研员、中国纪检监察周刊主编 、中国国家预防犯罪研究中心副主任、 中国社会新闻网评论员